
阻击恶意抢注——超凡协助绵阳蜀龙旅游取得商
时间:2011年07月12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绵阳蜀龙旅游有限公司(简称异议人)自2003年9月取得《四川省地名使用证》之后,就将“溜溜乡”更名为“龙隐镇”作为地名使用。2003年6月,异议人与四川省经济电视制作中心签订赞助合同,由异议人赞助完成电视剧《王保长与三嫂子》的拍摄工作,在剧中将故事情节发生地点定为“龙隐镇”并以此为主要拍摄景点作为相应回报。该剧播出后受到广大观众的热烈追捧,“龙隐镇”也因此出名,成为著名的旅游景点。
经过审理,国家商标局采信了超凡律师提出的理由并作出裁定,决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超凡认为,当企业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遭他人恶意注册,无疑是对企业前期品牌营销的无偿利用,更是企业间接利益的巨大损失,企业应积极应对,将恶意注册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还应注重通过商标获权来及时保护自身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