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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41147号“丹芙妮daphne”商标驳回复审成功案例

时间:2011年07月12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商标局引证第G639073号“danone” 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驳回了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区粤荣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第19类商品项目上“丹芙妮daphne”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人提起驳回复并取得成功。驳回复审理能够取得成功主要是对于《商标审查规则》的规定:“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不构成近似商标”的准确把握和环环紧扣的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