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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成功击退“泸珍”

时间:2011年07月12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2004年4月26日,河北省烟酒食品展销中心在商品国际分类第33类(酒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第4036678号“泸珍”商标(),该商标进入公告期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在异议期内委托超凡公司对其提出了异议。异议理由为“第4036678号“泸珍”商标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在先核准注册的具有极高知名度的‘泸州’商标()在文字组成、读音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构成近似,损害了异议人的在先商标专用权,违反了《商标法》第九条、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2009年10月21日,国家商标局下达(2009)商标异字第18005号异议裁定书,认为引证商标“泸州”本身具有极高的知名度,被异议商标“泸珍”与“泸州”商标设计风格相同,整体外观近似,两商标已经构成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最终裁定第4036678号“泸珍”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至此,在超凡公司的努力下,“泸州”成功击退“泸珍”,泸州老窖公司的商标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超凡公司也以其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深获客户好评与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