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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家欢”阻止“合家福”近似性注册

时间:2011年07月12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合肥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向商标局提出了“合家福”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在此之前,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取得了同类商品上的“合家欢”商标注册。为此,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合家福”商标提起了异议申请。 
                           
 
  代理人在异议理由中指出,“合家福”商标与“合家欢”商标组成和读音相近,创意结构相同,“福”与“欢”表示的“幸福”、“快乐”等含义较为相近,两枚商标在整体含义上没有明显的区别,应当认定为近似商标,“合家福”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
最终,商标局支持了我公司的代理意见,并对“合家福”商标不予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