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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代理杭州衢记驳回复审案件成功

时间:2012年05月30日 来源: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杭州通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申请人)是一家在浙江地区经营长达10年的餐饮企业,申请人于2009年7月2日在第43类餐厅、饭店等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衢记”商标(简称申请商标),国家商标局2010年6月发文,以该商标与在先注册的“衢府砂锅”商标(简称引证商标)近似为由,驳回了申请人在第43类服务项目上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认为国家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成立,于是委托杭州超凡提出了驳回复审请求。2011年1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评字【2011】第36039号驳回复审决定书中决定: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超凡在接受客户委托后,积极主动的与杭州通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到申请商标“衢记”的创意来源于其企业字号,同时杭州通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将“衢记”商标大量使用在餐厅、饭店等服务项目上。超凡律师在阐述驳回复审理由时充分援引法律规定,从音、形、义等方面对引证商标和申请商标进行了对比,并结合申请人对申请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对两商标不构成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进行了深入阐述。同时,超凡律师还调查搜集了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与申请商标有类似情形的确已通过初审或获准注册的商标情况,用以佐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可以并存,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
      最终超凡通过专业帮助杭州通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衢记”商标得以通过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积极维护了杭州通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要的商标权利,为客户争取到更大更好的发展环境。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