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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代理中国500强企业西子联合异议“XIZI”商标成功

时间:2012年08月09日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2010年8月,商标局《商标公告》中公告了一枚在第42类服务项目上申请的“XIZI”商标(简称被异议商标),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认为该商标与其在相同或类似服务项目上已核准注册的“西子联合”商标(简称引证商标1)、“XIZI UHC”商标(简称引证商标2)构成近似,如果被异议商标顺利取得注册,将影响到西子公司在全国树立的品牌形象,容易造成市场混淆,造成对西子公司、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

杭州超凡在通过与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的充分沟通后,代理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异议人)就被异议商标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申请。在异议申请中,超凡律师提出被异议商标在音、形、义方面与引证商标1、引证商标2已构成近似,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西子联合”,将引证商标1“西子联合”和引证商标2“XIZI UHC”对比可发现“XIZI UHC”就是对“西子联合”的翻译,其主要识别部分为“西子”和“XIZI”,被异议商标“XIZI”与引证商标2主要识别部分“XIZI”完全相同;同时,异议人是中国500强企业之一,在国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西子”、“西子联合”、“XIZI UHC”是异议人的主导品牌和企业字号,经过异议人多年的宣传和持续使用,其知名度和显著性极高,被异议商标侵犯了异议人的企业商号权,被异议人的这种行为明显是“搭便车”,已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当为法律所禁止。

2012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最终作出裁定,被异议商标“XIZI”与引证商标2“XIZI UHC”构成相同或类似服务项目上的近似商标,裁定对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通过该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商标局对具有一定知名度商标的权利属“被动保护”,在面对知名度较高商标权利受侵害的时候,企业一定要主动出击,积极搜集证据材料,通过法律的有效途径将企业的知名商标权利保护到底。

                                   
(被异议商标)                                     (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