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
一、专利无效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
二、专利无效费用
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1、发明专利官费:3000元,不予减缓。
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官费:1500元,不予减缓。
三、效力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即任何人未经允许实施该项技术的行为都不构成侵权。所以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往往以原告的专利权无效作为抗辩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