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400-676-2003  

商标续展

商标续展

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商标续展所需文件 

1、商标续展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续展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续展申请书。 

商标续展的程序 

商标续展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3—6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审查、续展公告、核发续展证明。

商标续展所需费用

续展所需费用为: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展期内),人民币2500.00元/ 件(宽展期内);代理费人民币800.00元/件,合计:2800.00元/件(续展期内),人民币3300.00元/件(宽展期内)。